朱军 中共安徽启宇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近日,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我支部应上级党组织要求,我支部组织学习了《纲要》,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现将心得体会做如下汇报:
通过对21章《纲要》的学习,我认为,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纲要》以“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为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也让我们意识到了,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学习的党员,坚持对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无论是对提高我们的业务水平,或者是思想认知,都有极大的助益。
在律师的职业生涯中,偶尔会有些对法律感兴趣的朋友,询问我,我们国家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我往往会告诉他们,我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系——这是我们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近年来,由于社会的进一步改革开放,人民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于是网上往往会出现一些不同的声音,譬如:
“有些决策者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手里有两套法宝,一套是“中国国情”一套是“与国际接轨”,当制定不利于人民的政策时,如房改,要求大家自己掏钱购买商品房,就说是和“国际接轨”,理由是,人家外国都是自己买房子,没有福利分房的说法。”
值得指出的是,在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中,我们确实会犯这样或那样的小的错误,但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大方向是错误的。因此上面的说法就有些片面了。我们国家不同于西方国家,也不同于亚非拉美的兄弟国家们。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传承的独特文化,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在制定政策,或者在其他的方面,都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绝对不能一味的与西方接轨,更不能闭门造车。在“中国国情”“与国际接轨”二者之间,应当有一个度。
古人讲”过犹不及”,或者说“矫枉过正”都是指的这个度的问题。如何把握这个度?就需要有人系统的对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阐述,这样才能对党在领导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提供思想指引。《纲要》就是充当了这样一个角色。
同样的,作为一名奋斗在一线,活跃在基层的党员来讲,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譬如如何把握好社会主义政策与基层人民的风土人情之间的矛盾?换而言之,放到我们政法界,就是把握调和法理与情理的矛盾?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认知,才能更好地发挥一名基层党员的作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社会主义是一个崇高的理想,绝对不是空喊的口号。只有先弄懂社会主义是什么,理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什么,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才能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使党的政策方针能够春风化雨,润物无声。